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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春,共筑和谐校园——我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数:243

2025年3月6日,鹤山市公安局护苗女警团团长梁健青主任来我校于一号楼文化演艺中心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聚焦“拒绝校园欺凌和预防早恋”主题,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活动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开展,全校师生共同参与。

活动伊始,梁警官详细阐释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肢体上的暴力行为,还涵盖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网络暴力等隐蔽形式。随后,深入剖析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指出家庭教育缺失、个人情绪管理能力不足以及不良社会风气影响等,都是导致此类现象产生的因素。面对校园欺凌,老师鼓励同学们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学校也将全力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安全。

拒绝性侵害也是本次活动的重要内容。梁警官向同学们讲解了性侵害的概念,强调无论是暴力强迫,还是利用权势、利益诱惑进行的性侵犯行为,都属于性侵害范畴。在预防性侵害方面,同学们学习到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持警惕,不轻易与陌生人单独相处,遇到危险及时求救。同时,活动特别强调要拒绝过早性行为,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整个活动过程当中,同学们都听得很投入、互动很积极。

活动最后,梁警官深情寄语全体同学:“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愿所有学生不惑于年纪,不困于过往,独立平等,骄傲自由,一切美好皆属于你。”此次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